我朋友一只江詩丹頓手表帶了10年,最近發(fā)現(xiàn)每天要快30分鐘。委托我到江詩丹頓上海維修中心修理。被告知需要做全面保養(yǎng)。費用是7480.00元。我與2012年10月11號確認(rèn)保養(yǎng)。對方承諾此項維修提供為期12個月的全球維修保證。但在使用過程中。今年4月在正常佩戴情況下發(fā)現(xiàn)表面玻璃脫落。我與4月24日再次到該店要求保修。對方承諾5個工作日給回復(fù)。但一直沒有回復(fù)。直到我在5月13日主動找到他們,他們才回復(fù)說是我佩戴原因。不屬保修范圍。要求我再次做全面保養(yǎng)。需另外再支付4850元才能提供服務(wù)。對此愚弄中國消費者的行為。我們感到無比憤慨。他們認(rèn)為消費者佩戴不當(dāng)會造成表面脫落的理由根本不成立,所謂的表圈上有磕傷在保養(yǎng)時候就有記錄,不具備不保修的理由,再者這表我佩戴10多年,都沒有發(fā)生表面會脫落。也從來沒聽說過。這次脫落完全是他們保養(yǎng)所留下的瑕疵。
我的述求
1.繼續(xù)履行保修一年的承諾。無償提供服務(wù),保修期限從這次維修時間計算,保修一年。
2.改正愚弄欺詐中國消費者的行為。真誠向客戶道歉。
附傳真:保單及維修單(共4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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