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主題:農(nóng)業(yè)銀行逾期還款利息計算不合理
投訴日期:2012-10-09 投訴地區(qū):寧夏區(qū) 投訴人:宋先生
本人系農(nóng)業(yè)銀行信用卡老客戶,今年的八月份賬單顯示消費5筆,前4筆消費4301元,第五筆消費4960元,應還款額為9159.65元,在還款日當天還款5900元,兩天后還款3300元,9月份賬單顯示要支付利息149.26元(消費5筆的透支利息),農(nóng)業(yè)銀行給的答復是:我沒有全額還款,要全額收取透支利息。這純屬不合理條款,還款日當天我顯然已將前4筆消費的金額全部還清了,就是計算透支利息應該是第五筆的透支利息,怎么可以計算全部消費的透支利息呢。如果我的訴求不成功,也請農(nóng)業(yè)銀行站在消費者的利益好好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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