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18日買了一部戴爾筆記本i電腦,型號為inspiron 14R N4110,保修期到18/12/2012,還剩60多天到期。電源適配器接通電源綠燈亮了,但一接入筆記本就熄了,也不能開機。10月8日送到吳江市笠澤路199號DELL維修站維修,他們說主板壞了,并請示總部,說是主析有灼傷痕跡,屬物理損壞,不予保修。建議自費1000多元換主板。后與戴爾客服聯(lián)系,也是這種說法。但在我國的“三包”政策、《產品質量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都沒有規(guī)定“物理損壞不予退換和保修”。希望有關部門根據我國法律法規(guī)認真查處,也希望戴爾公司履行自己職責,不要鉆到錢眼里去了,“物理損壞”消費者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