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深圳某賣家買到一部假手機。支付方式為貨到付款,快遞為順豐快遞。本月19日我收到手機,并向順豐快遞支付1200元現金。后發(fā)現手機為假貨,聯(lián)系賣家,賣家不予理會,順豐快遞則說無權退回我的貨款,F投訴無門!
中國重汽:壽光,加油!
上半年消費投訴典型案例
傳祺10周年
一周消費投訴
廣汽本田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