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主題:韻達快遞不到達的地方不派送,不通知
投訴日期:2013-03-16 投訴地區(qū):河北省 投訴人:金先生
我于2013年3月8日在淘寶購買的警報器,賣家于3月9日在韻達發(fā)貨,3月12日發(fā)到目的地。我也不知道啊,在3.月13日聯(lián)系秦皇島韻達快遞,快遞告訴我,快件退回。我問為什么?韻達快遞說,“不到達你們那里,快件當(dāng)然被退回 了”。我說“你們也沒通知我啊,你們通知我的話我去取!表嵾_快遞“我們這里是不到達的地方不派送不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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