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主題:故意延遲和更改收件地址
投訴日期:2013-03-16 投訴地區(qū):廣東省 投訴人:鄒女士
申通快件號568151110126目的地是深圳市,我是此快件的收件方,寄件方是2013年3月13日寄的件,申通官網(wǎng)上顯示2013年3月14日已到達(dá)深圳,我在3月15日致電申通快遞幫忙把快件送達(dá)來給我,申通也回復(fù)說會盡快送件的。但是等了好久還是沒有派送過來,我就打了申通快遞公司自己的投訴熱線,得到的回復(fù)也是會盡快處理。在2013年3月16日早上我接到一個稱自己是申通快遞廣州分公司的人打到電話說我的快件被發(fā)到廣州去了,我上申通官網(wǎng)一看,確實如他所說,我又打電話給申通公司的投訴部門,回復(fù)依然是會盡快處理。這樣的服務(wù),這樣的辦事風(fēng)格,如何讓老百姓放心? 快件是食物,被他們這樣一弄都壞了,還怎么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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