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京東商城的會員,最近幾年在京東商城購買過一些商品,因為大部分都是為公司采購商品,所以有些訂單都選擇:個人賬戶付款以及增值稅發(fā)票(而且都在付款后15個工作日內送到),一直以來在京東購物都很愉快。但是2月27日我下單購買了一批辦公用品,訂單號1125382005和1125341906,由于數(shù)額較小,選擇在線支付,在下訂單時選擇了增值稅發(fā)票(并沒有提示說要委托書),而且下單成功。
2月27日下午京東貨送貨,送貨員聲稱15日內會送增值稅發(fā)票過來,并沒有提及需要委托書才能開增值稅發(fā)票。
由于到了3月13日仍未見京東在承諾的15日期限內送達發(fā)票(這期間也未見京東有過任何電話聯(lián)系告知需要委托書),找京東商城在線客服詢問,才告知由于個人賬戶付款需要填寫委托書才能開增票,而委托書填寫內容需要代理人證件復印件,刷卡卡號以及委托人公司公司公章,否則不予以開增值稅發(fā)票。作為京東商城的會員,本身就是被京東審核通過才具有要求開具增值稅發(fā)票的資格。而現(xiàn)在又以個人賬戶付款方式提出額外的條件才愿意開具增票(事先卻未告知消費者)。如果不是我主動詢問未收到增票的原因,京東在我詢問之前也沒有任何解釋。我對京東的這種做法非常失望,作為一個知名的大型網上商城,選擇京東而非選擇淘寶,就是因為我信賴京東,怎么會有這種刁難消費者的做法?如果你們有這樣的規(guī)定,那就應該放在客戶一眼就能看到的醒目位置,送貨來的肯定是京東公司的人,而非普通快遞公司的人,那送貨來的人也應該明確地告知顧客有這么一條規(guī)定,如果事先告知個人賬戶付款需要委托書這個附加條款才可以開增票的話,我肯定就不會在京東購買這些商品。而如今,因為京東網頁、購物須知、送貨人員這幾方面存在疏忽,產生的后果卻要由我這個顧客全部承擔,我無法接受。
而且委托書內容涉及本人隱私較多,一般顧客都不愿填寫,所以京東商城有故意刁難消費者而達到偷稅漏稅目的的嫌疑!特此投訴,要求京東商城將增票盡快開出并寄往我公司所在地。
附委托書全文如下:
授權委托書
委托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聯(lián)系電話:
代理人:姓名: ,性別: , 年 月 日出生,住址: 身份證號: ,聯(lián)系電話:
委托人通過京東網(www.JD.com)下單方式訂立買賣合同,委托上述代理人在(何處)為本公司驗貨、收貨并支付貨款。
付款方式為:委托人以轉賬方式將貨款轉至上述代理人銀行卡賬戶:1.卡號: 用戶名: 開戶行 :
委托人轉賬后,由上述代理人在24小時內通過刷卡或網上支付方式向在京東網售貨公司(訂單號: )支付相應貨款。代理人的付款行為視為委托人的行為。
特此授權。
委托人(蓋章): 年 月 日
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附: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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