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3年5月15日晚10點半左右通過打手機電話給烏魯木齊12580購買到5月24日和5月27日去北京的往返國航機票,期間多次聯(lián)系12580訂票和付款事項,均未被告知所買票的折扣類型及退票的手續(xù)費率。16日午后,我因行程變化要退票,國航95583告訴我要收50%的退票費,并告訴我機票的折扣情況。還說按國航規(guī)定我買票時代理應(yīng)該告知我這一切的。我不得不再次撥打12580,經(jīng)過2個多小時不停地轉(zhuǎn)接和不愉快的溝通,對方數(shù)人一致認為12580沒有任何責任,尤其沒有告知我機票折扣類型和退票費用的事?诳诼暵曊f這些事是在我要退票時才需要告訴我的,18點左右發(fā)給我一份短信才明確告知我以上信息!
我認為12580在幫我訂票時應(yīng)該告訴我機票的折扣情況及退票費率,這樣我在不確定行程的情況下才不至于貿(mào)然購票,遭受沒必要的960元的損失!我是有責任,但廢了半天的口舌,難道12580真的一點責任都沒有嗎?!
我強烈要求12580賠付我的一部分損失,并因其不負責任的工作態(tài)度及繁瑣的推脫浪費我的電話費正式向我書面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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