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心匯可以讓年過60歲的孤寡老人,每個月至少有800元至1600元的收入”;
“善心匯可以讓年滿16周歲的學生,每個月不用向父母要零花錢”;
“善心匯可以讓無人照顧的殘疾人,自力更生,生活找到自信”;
“善心匯可以讓負債累累的卡奴、房奴、車奴盡快還清債務”……
打著“扶貧濟困、均富共生”口號,善心匯于2016年5月進入大眾視野。善心匯宣傳資料顯示,其為黨和政府減輕負擔,做了大量的扶貧幫困的具體工作,累計公益慈善救助捐款數千萬元,扶貧濟困達數十萬人。
然而,如此“好”的機構,似乎已被地方政府相關部門“盯上”——網上流傳一份文件顯示,遼寧省凌源市處置非法集資領導小組發(fā)布,對參與善心匯集資情況進行調查摸底;今年3月,阿拉善右旗公安局巴丹吉林派出所在其“平安巴丹吉林”微信公眾號上,發(fā)布了一篇題為《預警:阿右旗公安局關于謹防以“善心匯”為名的犯罪活動》的文章,文中寫到:“‘善心匯’以精準扶貧等名義,以微信群拉會員收取投資費用等方式,以高額回報為誘餌,給群眾財產安全帶來極大的損害。阿右旗警方提醒廣大群眾提高警惕,謹慎投資。”
4月28日,善心匯產業(yè)集團總部所在地的昆明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工商所一位負責人對法治周末記者表示,對于善心匯,經開區(qū)相關部門已經在著手了解。
記者注意到,2016年年底,遼寧省工商局公平交易執(zhí)法處相關負責人曾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善心匯”打著慈善、扶貧的旗號,通過發(fā)展下線來運作,已具備禁止傳銷條例規(guī)定的傳銷特征,涉嫌傳銷。
這是為何?善心匯究竟是一種什么樣的模式?
現狀:
入局者的狂熱旁觀者的憂心“江寧公安你好,請問善心匯是否是傳銷組織?”4月30日,在南京上學的曹穎(化名)在微博上向南京市公安局江寧分局在線咨詢。
曹穎介紹,今年3月,家住重慶的母親在朋友的介紹下加入善心匯,對方稱投資3000元,一個月能賺1600元。“一開始我就告訴她這個不太靠譜,怎么可能坐著就賺錢,沒有智力也沒有勞力的成果,很可能是龐氏騙局。”
然而,母親并未聽進曹穎的勸說,不僅沒有退出,還要拉曹穎進入善心匯。“我媽叫我把身份證拍照給她,我拒絕后,她又勸我說善心匯是正規(guī)組織,規(guī)定很嚴格;我再次提出拒絕,她就說要斷了我的生活費!……”曹穎說,“我現在能做的只有在電話里反復勸她。”
同樣也是女兒身份的李欣(化名)和曹穎一樣感到憂心。“我媽和她的朋友們都加入了善心匯,對于她們來說,能賺錢就是好模式;因為已經嘗到了甜頭,現在就跟被洗腦一樣,我要說是傳銷,她就說我怕這怕那、掙不了大錢,每每勸說都以爭吵告終。”李欣談道。
為了不讓家庭鬧的不愉快,李欣無奈選擇“妥協(xié)”:其母親又以李欣的身份證開通了一個善心匯賬號,“她以為我已經接受了,又開始叫我發(fā)展下線;每天還會微信喊我在善心匯會員群里聽老師講課,我都假裝沒看見,真擔心她會越陷越深”。
在李欣的介紹下,法治周末記者加入“勿忘初心新經濟生態(tài)系統(tǒng)”的微信群,目前該群人數有一百五十余人,每天都有指導老師上課進行分享。
“如果此時聆聽我分享的家人,還把善心匯當成是傳銷,說明你只看了網上的負面消息;如果你只是玩兩次、賺點錢就走了,說明你連善心匯的大門在哪里都沒找到;如果你把善心匯當成事業(yè),說明你看懂了善心匯的99%;如果你真正從心靈深處相信善心匯創(chuàng)始人張?zhí)烀魉f的,‘在有生之年看不到善心匯崩盤’,恭喜你成為一個合格的善心匯的‘善粉’。”5月1日,群里一位老師“SHX栗子直播中心”,在群里進行語音分享。
“要成為一名合格的‘善粉’,我認為有幾個方面是必須要做的,第一,張?zhí)烀魍久客淼姆窒硪,多學習中國傳統(tǒng)文化;第二,你可以忘記吃飯睡覺,但不能忘記要去施德;第三,一定要去善心匯的總部學習,這樣格局才能打開;第四,用專門的本子去記錄自己每一位會員的布施、受助時間,直到全部教會他、也認可了善心匯,才可以放手不管……”“SHX栗子直播中心”表示,“善心匯將是中國民營企業(yè)中最優(yōu)秀的企業(yè),超過淘寶、百度,我認為只是時間問題。”
模式:
“在善心匯想賠錢都難”
“瘋狂入局”的背后,到底有什么樣的模式在吸引著他們?
法治周末記者向一位善心匯會員陳執(zhí)(化名)進行咨詢,這位會員也很樂意地向記者發(fā)送了善心匯登錄系統(tǒng)的鏈接。
“打開進行注冊就行,每個身份證只能注冊一次,注冊必須要有推薦人,你填上我的名字,我負責給你激活賬戶。”陳執(zhí)介紹,善心匯的系統(tǒng)叫做“新經濟生態(tài)系統(tǒng)”,注冊需要通過推薦人向公司繳納會員年費300元/人,開戶注冊即可獲贈黃花梨“善種子”1株。
陳執(zhí)介紹,在善心匯這套系統(tǒng)里,目前分為特困社區(qū)、貧困社區(qū)、小康社區(qū)、富人社區(qū)、德善社區(qū)五個等級;在這里,打款行為稱為“布施”,收款行為稱為“受助”;在社區(qū)內投資,排單打款時需要用到至少1個善心幣,善心幣價格為100元/個;然后系統(tǒng)按照排隊時間安排“布施”,打款成功后,進入“受助”隊列,等待收款。
例如,特困社區(qū)主要針對喪失行為能力或有殘疾證明的人群,該社區(qū)的投資額度為1000元至3000元,每輪收益率50%,排隊打款和收款時間會酌情提前;貧困社區(qū)的投資額度也是為1000元至3000元,排單打款時需要消耗1個善心幣,該社區(qū)沒有“門檻”限制,每輪收益率30%,排隊“布施”時間1天至10天,打款成功后,進入感恩受助隊列,1天至7天匹配收款,受益為300元至900元;富人社區(qū)的投資額度為5萬至30萬元,每輪收益率10%,打款等待期和收款等待期加一起,最長45天收益5.5萬元至33萬元。
“簡單來說,如果你加入了善心匯,按照大部分人的玩法,在貧窮社區(qū)投資3000元,半個月可以收益900元,減去購買善心幣的100元,可以獲利800元;一個月差不多能排兩次單,就可以獲利1600元。”陳執(zhí)說,以一個家庭有5個賬號來算的話,一個月家里就可以多收入8000元,對于農村地區(qū)或者困難家庭,這就是脫貧了。
“而且,以上只是靜態(tài)收益,系統(tǒng)還設有動態(tài)收益,即推薦朋友加入善心匯,可以獲得系統(tǒng)獨有的跳級制推薦獎,第一代拿6%的推薦獎,第三代拿4%的推薦獎,這個設置會促使會員不斷拉人加入。”
陳執(zhí)舉例,甲推薦乙進來,甲可以拿乙每次排單的6%,以投資一單3000元為例,推薦人甲可以獲得180元的推薦獎,若一個月排兩單,就可以賺取360元;乙再拉丙加入,甲沒有推薦獎,乙可以拿丙的6%;丙再發(fā)展丁加入,乙沒有推薦獎,甲可以拿丁每次排單的4%。
不過,陳執(zhí)也說明,推薦獎并不能全部提現,只能提取一半,另一半獎金轉為“善金幣”,用于旗下酒店、商城、旅游景點等消費。
此外,還有第三種賺錢模式。陳執(zhí)介紹,直推十個人就可以做“功德主”,向公司交5萬元后,購買“善種子”和“善心幣”可以打七折:每個人注冊入會時需要交300元獲贈一顆“善種子”、排單時需要花100元購買“善心幣”,而成為“功德主”可以用210元“善種子”、70元“善心幣”的價格購買到,再按全價收取會員費用,賺取中間的差價。
“正如張?zhí)烀魉f,在善心匯,你想賠錢都難。”陳執(zhí)表示,他現在也發(fā)展了一個五十多人的“小團隊”,通過自己注冊的兩個會員賬號的投資收益和“團隊管理獎”,每月收入七八千元;有的“功德主”團隊已有幾千人,月收入將近五十萬元。
觀點一:
收取人頭費、發(fā)展下線涉嫌傳銷
對于善心匯宣稱的高回報和層級發(fā)展模式,也有一些公眾和專業(yè)人士表示了質疑。對于外界的質疑,4月21日,法治周末記者聯(lián)系上善心匯工作人員楊女士,楊女士向記者發(fā)送了一些關于善心匯的宣傳資料。
資料上解釋,會員得到平臺上其他會員的資助后,分享給更多會員使其加入精準扶貧隊伍,公司平臺會員基礎數據就會不斷增加,平臺價值就越大,公司會給予一定的獎勵,以可在善心匯商城兌換商品的金幣或現金形式體現,且獎勵分配方式僅限于二級,這也符合國家工商部門和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有關規(guī)定,根本不涉及傳銷。
中國政法大學資本金融研究院網絡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武長海介紹,刑法中對傳銷的定義是:“組織、領導以推銷商品、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服務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并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fā)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脅迫參加者繼續(xù)發(fā)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的活動。”
隨著實踐活動中傳銷形式不斷演化和變形,武長海表示,2016年3月,國家工商總局發(fā)布了《新型傳銷活動風險預警提示》,其中明確指出,不管傳銷組織如何變換手法偽裝自己,只要同時具備以下三點就可以斷定涉嫌傳銷:一是交納或變相交納入門費,即交錢加入后才可獲得計提報酬和發(fā)展下線的“資格”;二是直接或間接發(fā)展下線,即拉人加入,并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三是上線從直接或間接發(fā)展的下線的銷售業(yè)績中計提報酬,或以直接或間接發(fā)展的人員數量為依據計提報酬或者返利。
“傳銷一般會采用金字塔模式,通過發(fā)展下線會員牟取利益,但這種模式有顯性也有隱性。顯性的金字塔模式,一般會在會員加入時明確告訴會員通過發(fā)展下線會員以及不同層級會員來獲得不同報酬;善心匯雖然不強制會員發(fā)展下線會員,但通過高額回報來誘惑、激勵其不斷發(fā)展會員,是一種變相的發(fā)展下線的方式,這種隱性的層級設置也涉嫌傳銷。”武長海表示。
京師律師事務所互聯(lián)網金融法律事務部主任左勝高也認為,善心匯要求入會的人交納注冊費,以發(fā)展下線、建立團隊為報酬,涉嫌傳銷;雖然其聲稱采用跳級制推薦獎,第二代不設獎勵,不同于一般傳銷的順序層級制,但依然難以擺脫“收取人頭費”“發(fā)展下線”的傳銷本質。
為何在善心匯的架構里,“富人社區(qū)”投的多的反而每輪收益少?“貧窮社區(qū)”投資額度少的反而每輪收益多?楊女士提供的宣傳資料上顯示,按照規(guī)則,“富人”在時間長度上大于“貧困群眾”,并且回報低,這既幫扶了“窮人”,又讓“富人”有了成就感。
武長海則分析認為:“投資數額小卻返利高的目的,在于吸引更多的人參與進來;因為大額投資,參與的人數普遍偏少,而大額資金停留時間長,可以用來支撐小額資金的周轉,這種做法能延長資金鏈斷裂的時間;會員若十多天就能收益30%,平臺的盈利或所謂的實體企業(yè),能否向會員支撐高返利還存在疑問;倘若是用新會員的錢支付老會員的利息和短期回報,則涉嫌龐氏騙局,一旦當新入會的會員提供的資金無法支付早期會員的利息或本金時,將會出現資金鏈的斷裂,面臨崩盤的危險。”
觀點二:
涉嫌非法集資
2017年2月,張?zhí)烀髟诮邮苊襟w專訪時表示,善心匯已有近100萬的會員。李欣粗略估計,以每個會員只投資過一次3000元計算,就有三十億元的資金在平臺停留過,等待系統(tǒng)安排打款和收款。
對善心匯登錄系統(tǒng)的域名進行查詢,該網站主辦單位是深圳市善心匯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深圳市善心匯文化公司”),網站負責人為張?zhí)烀鳎瑢徍送ㄟ^時間為2015年8月。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顯示,深圳市善心匯文化公司于2013年5月成立,經營范圍為文化活動策劃等。
中央民族大學法學院教授鄧建鵬表示,如果善心匯系統(tǒng)經營公司的工商注冊范圍,主要是文化傳播等,但其實際的經營行為卻是面向公眾募集資金,則可能涉嫌非法經營。
鄧建鵬介紹,2010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出臺了《關于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對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變相吸收公眾存款、集資詐騙等非法集資犯罪活動給出了具體的認定標準: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準或者借用合法經營的形式吸收資金;通過媒體、推介會、傳單、手機短信等途徑向社會公開宣傳;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股權等方式還本付息或者給付回報;向社會公眾即社會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
“打著精準扶貧的幌子,善心匯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準進行集資、用網絡公開的手段、承諾回報、面向不特定的對象,達到了非法集資構成的要件,可能涉嫌非法集資。”鄧建鵬表示。
對于以上質疑,記者在楊女士提供的宣傳資料中看到,善心匯開發(fā)了一個基于精準扶貧的點對點的軟件平臺,為會員提供精準匹配的幫扶,其商業(yè)模式和盈利模式只是通過為平臺提供持續(xù)的技術研發(fā)維護,提供完善的客戶服務從而獲得技術和服務收益,材料稱,善心匯“不建立資金池,所以談不上集資”。
宣傳資料顯示,現在善心匯產業(yè)集團總部落戶昆明,作為科技局掛牌重點支持企業(yè),下屬昆明同創(chuàng)互聯(lián)網金融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昆明同創(chuàng)公司”),負責金融信息服務,并成立國家級昆明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中國國際金融資產管理研究院,進一步探索完善“命運共同體循環(huán)新經濟生態(tài)系統(tǒng)”理論實證;深圳分部各公司負責文化產業(yè)園區(qū)、影視拍攝等;海南分部所屬各公司主要負責生態(tài)農業(yè)種植、旅游地產等運營……善心匯新型產業(yè)模式,以實體經濟為依托開展精準扶貧互助、共建美麗鄉(xiāng)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通過時間價值、交換價值等多方面的增值讓系統(tǒng)內的成員實現多方共贏,是一個合情合理的共享經濟典型。
工商信息顯示,昆明同創(chuàng)公司于2015年2月成立,公司經營范圍為商務信息咨詢等。對此,鄧建鵬表示,善心匯系統(tǒng)經營公司是深圳市善心匯文化公司,即便昆明同創(chuàng)公司具有金融資質,但由于其與深圳市善心匯文化公司均為獨立法人,所以深圳善心匯文化公司仍屬超范圍經營;而根據工商信息,昆明同創(chuàng)公司只是一家提供金融信息咨詢服務的公司,如果平臺有資金應找第三方進行存管;若沒有經相關部門批準,匯聚公眾錢款到自己平臺,也涉嫌非法集資。
調查:
多方“打臉” 背景宣傳引質疑
宣傳資料中所提到的“科技局掛牌重點支持企業(yè)”“‘命運共同體循環(huán)新經濟生態(tài)系統(tǒng)’理論實證”,又是怎么回事?
4月27日,法治周末記者聯(lián)系到昆明市科學技術局,相關部門工作人員表示,善心匯在昆明經開區(qū)有成立實體公司昆明善心匯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昆明善心匯文化公司”),旗下還有昆明同創(chuàng)公司,也有旅游公司等實體企業(yè),所以將昆明善心匯文化公司作為科技與金融結合的試點企業(yè);至于外界對它的質疑并不清楚。
工商資料顯示,昆明善心匯文化公司位于云南省昆明經開區(qū)出口加工區(qū)第三城映象欣城A5幢27層A5-3001室,注冊資金一億元整。
“善心匯集團在昆明花一億元收購了一幢樓作為總部,就位于云南省金融實踐創(chuàng)新示范區(qū)內,將拿到金融牌照讓落地合法化。”一位善心匯會員向記者提供了該棟樓的拍攝視頻,大樓一面掛著“善心匯文化產業(yè)集團”的牌子,另一面掛著“云南省金融實踐創(chuàng)新示范區(qū)”的牌子。
據了解,云南省金融實踐創(chuàng)新示范區(qū)在昆明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揭牌并啟動建設。記者輾轉聯(lián)系到昆明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投資促進局,該局相關負責人向法治周末記者表示,該示范區(qū)與善心匯公司并無關系。
在昆明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政府官網,記者看到一篇聲明,標題為《昆明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投資促進局關于“善心匯命運共同體循環(huán)經濟”虛假言論的嚴正聲明》。該聲明稱,多個網站上刊登了標題為“善心匯命運共同體循環(huán)經濟調研取得圓滿成功”的文章,文中提及“研討會由昆明經濟開發(fā)區(qū)投資促進局主管”,此為虛假信息。
昆明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投資促進局在聲明中稱,善心匯命運共同體循環(huán)經濟研討會為市場主體自身行為,與昆明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投資促進局無任何法律關系;昆明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投資促進局從未對善心匯文化產業(yè)集團公司及其子公司開展的任何事宜進行任何授權。
今年年初,由深圳市善心匯文化傳播有限公司支持的“善心匯公益基金”在京啟動,當時中國婦女發(fā)展基金會為主辦方。不過,4月7日,中國婦女發(fā)展基金會官網發(fā)布公告,稱由于公眾對于善心匯的經營模式存疑,自啟動以來,該基金未開展任何活動;經協(xié)商,雙方終止合作。
記者注意到,在一個善心匯拍攝的黃花梨莊園宣傳視頻中,善心匯講述了黃花梨是其實體經濟產業(yè)的重要部分。有觀點指出,所謂種植和出售海南黃花梨,這種實體資產和營利模式看似存在,但是并不可能支付會員“倒騰錢”所滋生的利息,因為海南黃花梨現在還是幼苗,產生效益也要等上幾十年甚至更久。
互聯(lián)網金融從業(yè)者徐磊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善心匯自稱有房產樓盤,但樓盤地點、土地產權證,還有黃花梨林權證,很少有用戶親眼目睹;如果是正規(guī)企業(yè),應開誠布公地把公司盈利和稅收情況公布出來。(本文來源于:法治周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