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是北京城建四分公司(下稱“城建四”)的董事長?這個看似簡單的問題卻并不容易給出答案。
如果按照“掌握公章”的原則,來自山東的杜書明應該是城建四的董事長,他的另外一個身份是北京瑞豐恒基房地產開發(fā)公司的董事長,這家民營企業(yè)在2008年經北京市國資委批準,重組北京城建四分公司,但經歷4年多之后,杜書明卻無奈出局。
杜書明隨即申訴,并舉報城建四公司財務造假、違規(guī)獲取銀行貸款等一系列問題。北京城建集團有關負責人向《中國經營報》記者表示,重組前的資產評估報告經瑞豐恒基公司及杜書明本人蓋章簽字確認,杜書明基于該審計報告散布的“做假賬”的言論是錯誤的。
杜書明告訴記者,最高人民法院已告知自己將于近期啟動對與城建四公司重組有關的提審程序。而在此之前,北京城建集團曾發(fā)出名為《北京城建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關于城建四公司改制糾紛有關情況的報告》的函件,懇請北京國資委協(xié)調北京市政法委、公安局等對杜書明采取相應措施,并協(xié)調最高院、北京市法院對城建四相關案件給予支持。
財務賬目真假
4年前即2008年,為深化國有企業(yè)改革,盤活原有存量資產,妥善安置并穩(wěn)定職工隊伍,城建四公司經過北京市國資委批準,引進杜書明所在的房地產公司瑞豐恒基公司民間資本,進行股權改制。
作為北京城建集團最大的子公司,城建四曾有著參與奧體中心、新央視大樓等工程建設的輝煌業(yè)績。改制后的城建四公司注冊資金3億元人民幣,北京城建集團占股20%,瑞豐恒基占股74.5%,自然人股東等占股5.5%,城建四公司由此完成工商注冊手續(xù),成為一家民營控股企業(yè)。杜書明也由此開始擔任城建四公司董事長職務。
2008年2月25日,距離瑞豐恒基與北京城建集團在人民大會堂重組簽閱時間僅僅相隔8天。城建四公司改制后董事會任命的財務部副部長麻喜君,收到時任城建四公司財務部部長、同時也是城建四改制前的財務部長蔣海蓉,讓主管會計王萬成發(fā)送的城建四公司2005~2007年3年的財務資料電子郵件。
這6份由北京市中信公證處公證過的郵件顯示,《2005年實現(xiàn)利潤情況簡要說明》《關于2006年度公司財務決算的請示》《關于2007年度財務決算工作的請示》表明城建四公司從2005年~2007年,實際實現(xiàn)利潤分別為-7417.22萬元、-11504.78萬元、-10366.00萬元。此外,該郵件中還存在“如何調整報表利潤總額,請公司領導結合上述數(shù)據(jù)及相關待處理事項給予指示”的內容。
北京城建集團重組時提供給杜書明的城建四公司上述三年財務報表則顯示:2005年~2007年,公司凈利潤分別為21961.57元、8238.19元、1460615.16元。2008年12月中審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報告出爐,審計結果顯示:截至資產重組協(xié)議書中確定的基準日2006年9月30日,城建四公司凈資產約為-5.59億元。
而杜書明和城建四公司雙方簽訂的 《資產重組協(xié)議書》顯示:截至評估基準日2006年9月30日,城建四公司經評估確認的資產總額為27.1789億元;負債總額為26.8108億元;凈資產為3681萬元。
這就是杜書明舉報北京城建集團財務造假的依據(jù)。北京城建集團方面表示,重組前的資產評估報告經瑞豐恒基公司及杜書明本人蓋章簽字確認,杜書明基于該審計報告散布的“做假賬”的言論是錯誤的。
針對北京城建集團的聲明,杜書明認為:“簽字后才發(fā)現(xiàn)被騙,并不代表我對騙子的默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