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湖北省荊州市,我是2013年1月份買的HTCT528D的用戶,在2013年10月26日,把手機放在桌上,突然聽到叭的一聲,整個屏就裂開了,2013年10月27日,我把手機送到荊州維修站去(荊州市大為通訊有限公司),荊州維修站工作人員把我手機收下來后,說返廠檢驗,一個星期后荊州維修站工作人員給我打電話說,屏是人為摔壞,要470元換屏,第二天我去荊州維修站我問他們工作人員,這手機返廠檢驗沒有,為什么沒有檢驗報告給我,荊州維修站工作人員開始沒有檢驗報告,我們這工作人員說你這是人為摔壞的,就是人為的,要470元換屏,后來又說沒有返廠檢驗,只是荊州工作人員說這是人為摔壞的,后來在我在三要求下(荊州市大為通訊有限公司)把我手機送到武漢斯克爾手機維修處檢驗,2013年11月8日,htc(荊州市大為通訊有限公司)通知我去拿手機,結(jié)果武漢斯克爾手機維修處用筆在登記單上寫了人為損壞,不予保修,退回,登記單上又沒有公章和檢驗報告,HTC就這維修手機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