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滴滴平臺購買拼車通勤折扣卡,之前一直有通勤卡折扣,13號打車卻沒有了,通勤卡并沒有過期,滴滴沒有給出合理的解釋。而且通勤卡是7折,最終收費每一單都不到7折,滴滴涉嫌欺詐消費者!
回復內容:
商家:"投訴人:李金梅,聯(lián)系電話:18561605386 投訴內容:在滴滴平臺購買拼車通勤折扣卡,之前一直有通勤卡折扣,13號打車卻沒有了,通勤卡并沒有過期,滴滴沒有給出合理的解釋。而且通勤卡是7折,最終收費每一單都不到7折,滴滴涉嫌欺詐消費者! 核實乘客口徑:乘客表示不想說該問題了,就這樣吧。 處理結果:聯(lián)系乘客告知訂單車費不一致是因為用了不同的通勤卡導致,安撫致歉,考慮出行體驗贈送20元代金券,乘客認可。 處理人:師磊 處理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