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淘寶購買的皮椅,物流單號是LP00019269112100,12月4日送到,快遞員在搬送物品到家后,我還沒來得及拆開物品就走了,因為外包裝沒有明顯破損,就沒有叫住快遞員等我檢查,在我組裝皮椅過程中發(fā)現(xiàn)座位下面的皮質被劃破了一道口子,我這時仔細查看才發(fā)現(xiàn)在外包裝同樣位置處也有破損,如此可以認定是快遞在運輸過程中造成的。
向全峰快遞電話表達后,工作人員說在已簽收的情況下,快遞沒有責任,建議我向賣家說外包裝沒有破損,里面東西已破損,如此便是賣家的責任,因為外包裝沒有破損,快遞也沒有責任,只能是賣家吃虧,但這不符合實情,也有違良心,我不能同意,所以我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希望從情理出發(fā)來維護權益。
快遞在責任上,應保證物品安全的情況下把物品送到收貨人手中,有義務在收貨人驗證物品沒有破損后再結束送貨,尤其是在外包裝有破損的情況下,快遞員有責任主動請收貨人驗收,而這件皮椅的破損在邊緣處,快遞員在搬動時,一定會發(fā)現(xiàn)在紙箱底部的破損,如此快遞員應主動提出讓收貨人驗貨,但快遞員送到家后,轉身就走了,沒有主動請我驗收,或是停留一下看我是否有驗收的意思,如此可以理解快遞有意逃避責任。
這件事中,快遞運輸造成損壞,為主要責任,皮質椅子除了外包裝,里面沒有任何保護措施,賣家也有責任,我簽收后才發(fā)現(xiàn)問題,我也有責任。但我的疏忽不是造成物品損壞的原因,理應快遞與賣家共同承擔。
在質疑上,如果是我不小心把皮椅損壞,在已簽收的情況下,即使要訛人,也肯定是找賣家,如此才有可能成功。或者是我與快遞共同說謊,外包裝沒有破損,在簽收驗證時發(fā)現(xiàn)里面有破損,如此更加容易成功。我都沒有選擇,只是因為事實就是如此。
現(xiàn)在物流的實際情況,一方面賣家要求買家先驗貨,快遞這方面又是只能先簽字,買家夾在中間左右為難,往往要憑運氣收貨,如果出現(xiàn)問題,很可能要毫無責任的買家來承擔,我執(zhí)意投訴,也希望能在公正的情況下,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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