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天天快遞至國家郵政局申訴網站,再分配到云南昆明郵政調解中心處理,三次申訴,給出一樣的答復】
1月15日從北京發(fā)航空件,網上一直查詢不到包裹實時情況,1月20日開始電話天天客服咨詢包裹郵寄情況,告知無法查詢到,故投訴天天快遞投遞的實效問題(無法登記、無法回復),期間無任何人回復包裹進展情況,直到我投訴的此處時,2月12日才回復我包裹丟失,我想質問的是從1月20日——2月12日這個期間,一共20多天時間,天天快遞干嘛去了???有及時回復嗎?沒有!有及時解釋嗎?沒有?有及時道歉嗎?沒有!調解回復的是“天天快遞有限公司也一直積極處理,與申訴人耐心解釋說明,并非天天快遞有限公司不予處理”這個時效和態(tài)度也叫“積極處理???”還有公理嗎?還有真像嗎?作為一個調解部門,一直在維護快遞企業(yè)的“黑心利益”,就是告知消費者走司法途徑處理,這就結案啦?踢皮球處理方式,真的不是在敷衍嗎???真的是要投訴到國家3.15才起作用嗎?
【國家郵政局申訴網站第三次一模一樣的回復】
您好!經調解,天天快遞有限公司于2014年3月03日回復:經核實,
此件與申訴編號為:14-01-W046463/14-02-W078194的件屬同一申訴,做并案處理, 您好!經調解,天天快遞有限公司于2014年2月12日回復:經核實,該件于1月15日收寄,該件遺失,未保價,貨物價值99元,賠償問題天天快遞有限公司直接與寄件人協(xié)商處理(快件的受益人為寄件人),該件的賠償問題,天天快遞有限公司1月份已賠償(月結賬單中扣除)給寄件人,申訴人致電天天快遞有限公司,天天快遞有限公司也一直積極處理,與申訴人耐心解釋說明,并非天天快遞有限公司不予處理 ,接到申訴后,天天快遞有限公司2月12日聯(lián)系申訴人,針對該件遺失給申訴人帶來的不便,天天快遞有限公司向申訴人道歉,申訴人知悉。云南省郵政管理局申訴中心于2月13日15:19電話回訪申訴人,向其解釋說明,申訴人對處理結果不滿意,建議其通過司法途徑維護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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