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1月我收到了“北京絕對度假發(fā)展有限公司"(原名叫金陸翔公司)一條短信,是讓我們到原崇文區(qū)夕照寺他們的公司參加一個會。在那里,服務人員為我們介紹了旅游產品,說交多少多少錢,以后可享受他們公司給安排的國內外的旅游,到時可免當?shù)刈∷拶M等等,當時被服務人員的熱情及一陣忽悠就答應了。11月24日繳納了27268元。由于種種原因,家里總也離不開人,所以遲遲未能度假旅游。(其實交錢后沒多久他們與我們聯(lián)系過一次后就再無人與我們聯(lián)系過 )
去年8月份我與該公司聯(lián)系想退掉,公司答復不能退,還說可將這些年我們欠交的每年500元管理費補齊,今后還可享受他們安排的旅游。
我感覺他們這樣的做法是非常不合理的,我交了錢在你們賬上,就每年的的利息也會有些的!反而還讓我們再補交管理費!
他們說不能退,是因為他們沒有違約所以不退。可這些年根本就無人與我們聯(lián)系過,要不是從網上找到他們的電話都不知他們的名稱和地址都有了新變化。
請求3·15為我們出面解決這種不合理條款,退回我們所交的27268元,我們也本著友好解決的態(tài)度,所以不追究利息款。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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