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12月25日訊(記者 馬國軍)元旦、春節(jié)將至,出游和消費高峰來臨。省工商局12315申訴舉報指揮中心今天發(fā)出消費提醒,8個問題需要消費者理性對待。
一、慎重選擇消費場所。購買商品或接受服務時,應到有經(jīng)營資格、信譽良好的場所,不到無證照或證照不全攤位上消費。
二、認真查看商品包裝和標識。正規(guī)商品應有檢驗合格證明、中文產品名稱、生產廠名和廠址。屬限期使用商品,其顯著位置上須標有生產日期、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
三、理性對待促銷,避免盲目消費。節(jié)日期間商場等服務場所的打折、返券、有獎銷售等促銷活動大量增加,消費者應保持理性心態(tài),警惕虛假優(yōu)惠折價。
四、警惕促銷中的“ 霸王條款”。有關條例規(guī)定,經(jīng)營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guī)定。若因商家所謂的“最終解釋權”等條款而使自身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消費者應及時向12315申訴。
五、集體出游謹防“優(yōu)惠陷阱”。要盡量選擇證照齊全、資質良好的旅行社,并與旅行社簽署正式旅游合同,明確服務價格、服務范圍、旅游景點、旅游線路、住宿餐飲標準、交通工具、違約責任等詳細情況。自行出游消費者要盡量選擇資質良好的住宿場所。
六、到有營業(yè)執(zhí)照和衛(wèi)生許可證的場所進餐。選擇食物時,盡量挑選應季食品。選擇酒類時要特別注意其外包裝是否完好,產地、廠名、廠址和 商標等標識是否齊全,酒液有無異物及是否在保質期內。
七、當心免費美容“笑里藏刀”。有的美容院借“免費美容”推銷價格不菲的美容產品,消費者應當心美容場所各種違法促銷伎倆。
八、選購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要索取消費憑證。消費憑證應具備商品或服務消費項目、數(shù)量、價格等主要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