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追求美,是女人來的永恒主題。當全社會都開始關注美容行業(yè)的時候,人們突然發(fā)現“美麗陷阱”在升級——當你決定讓自己更加美麗的那一刻,很可能就有一張微笑著、鞠躬著、輕柔著、體貼著的“溫柔”大網,正張著巨口,等待著你!
“美麗陷阱”防不勝防
2009年8月,李女士投訴稱,自己在蘭州某減肥連鎖機構咨詢時,工作人員承諾30天內可減輕體重8-10公斤,少減一斤全額退費。與該機構簽訂書面合同后,李女士花了4800元開始減肥。但做了一個多月按摩+儀器+藥物的所謂系統(tǒng)減肥后,體重卻只減輕了3公斤,還出現了因節(jié)食過度造成腸胃功能紊亂、心率不齊等現象。當她要求該機構給出合理解釋時,工作人員以個體差異等理由勸說其繼續(xù)接受服務。在繼續(xù)接受減肥服務的過程中,李女士不適癥狀更加明顯,她要求停止減肥,得到的說法卻是自行停止減肥屬于消費者違約,即使達不到合同約定減重斤數,也不予賠償。李女士這時候才發(fā)現合同上根本沒有出現問題如何解決的條款,合同顯示,李女士如果主動放棄這一減肥計劃,即屬于違約,不給予任何賠償。
2009年9月起,某品牌纖體美容連鎖機構在蘭州開展了“百元七次”減肥推廣活動。蔡女士在該機構工作人員養(yǎng)生式瘦身纖體理念的忽悠下,辦理了一張百元卡。從辦卡的第二天起,天天都有工作人員與她聯系,預約服務時間。幾天后,蔡女士去了該機構在蘭州市區(qū)內的一個分店,店長、服務人員輪番上陣熱情介紹產品。面對巨大的“優(yōu)惠”,蔡女士雖然心動但沒有行動,決定先把100元七次的卡消費完再說。在第二次前往該店時她把這一想法告訴了該店工作人員,結果服務質量明顯下降。蔡女士躺在美容床上半天沒人理,來了工作人員也不冷不熱,很多工序都減了,更談不上什么服務質量。蔡女士說,明顯的感受就是再次掏錢就是“上帝”,不消費就比別人低一等。
2009年5月,李女士在城關區(qū)新港城某化妝品商店以147元的價格購買了一瓶再生霜,店主稱該產品為純植物成分,不會刺激皮膚。但李女士回家試用后發(fā)現,該產品涂抹在臉上后,臉部紅腫發(fā)熱,皮膚過敏脫皮,效果很糟糕。兩天后,李女士來到該化妝品商店要求退貨,卻被告知這是更換化妝品后的正常反應,且先前以原價210元購買,才有售后服務。
消費者應“擦亮眼睛”勇于維權
美容美體機構、美容產品商家精心設計的“忽悠術”“套錢術”,使走進美容院的女性消費者往往在“美麗的幻想”中一步步走向陷阱,淪為被欺騙的弱勢群體。目前,女性遭遇美容消費陷阱的故事依舊數不勝數。
記者從甘肅省消費者協(xié)會了解到,每一年的消費投訴里,美容消費都居高不下。豐胸、減肥、祛斑等美容消費中,免費、價格打折、預付費和夸大宣傳等陷阱較為普遍。而預付費陷阱的投訴尤為突出,購買美容卡、預付費消費是目前很流行的消費方式,預付費給消費者帶來優(yōu)惠的同時,也給資金安全帶來風險。一些美容院會規(guī)定美容卡的使用范圍、有效期限、服務標準、退卡要求等事項,在這些規(guī)定中,往往暗藏一些對消費者不利的不平等條款。如果消費者不仔細查看協(xié)議的內容,權益就可能受到損害。
省消協(xié)工作人員提醒廣大消費者,應慎重選擇美容美體店,盡量不要到證照不全的場所消費。要慎重對待各種打折促銷活動,冷靜分析、理智消費,不要輕易辦理大面額或長期的美容美發(fā)消費卡。且消費之后千萬不要忘記索要有效憑證,這是發(fā)生糾紛后投訴的最好證據。
對于種種升級了的美容“陷阱”,甘肅恒亞律師事務所銀律師指出,由于美容業(yè)是自行發(fā)展的產業(yè),目前還沒有一個強有力的機構進行規(guī)范管理,美容業(yè)行規(guī)不健全、從業(yè)人員素質較低、產業(yè)間不正當競爭、價格體系不透明等都給經營者有很多空子可鉆,經營者就是充分“利用”愛美人士自身對美容的需要,布下種種消費陷阱的。
“消費者遭遇消費陷阱或因美容引起身體不適時,一定要收集好相關證據,及時向工商部門12315熱線投訴舉報,以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不受侵害,捍衛(wèi)自己的美麗尊嚴。”銀律師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