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治堵30條”最終版本——《系統(tǒng)改善廣州中心城區(qū)交通狀況一攬子工作方案》(簡稱最終方案),昨日獲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最終方案將嚴格規(guī)范公車使用也納入其中,同時將“開展交通擁堵收費研究”單列,稱將針對限牌開展重點擁堵路段或區(qū)域交通擁堵收費研究。
與去年11月初公布的征求意見稿相比,最終方案總體變化不大。較引人注意的是,增加了一條“進一步嚴格規(guī)范公務車使用管理”。最終方案第18條稱:機關單位公務用車配置嚴格按照國家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按照市委辦公廳和市政府辦公廳聯合印發(fā)的《廣州市加強公務用車管理工作方案》(穗辦電〔2011〕9號)的要求,積極配合市紀委監(jiān)察局采取有效措施,嚴格規(guī)范公務車使用管理。
此舉意味著,超標配置行為將被禁止。同時,按照《廣州市加強公務用車管理工作方案》,全市各級黨政機關公務用車將須安裝北斗系統(tǒng)和身份識別設備,并納入公務用車使用管理信息系統(tǒng),從而實現對公務用車實時監(jiān)控,以防止公車私用等行為。
最終方案另一大顯著變化是將“開展交通擁堵收費等后續(xù)交通需求措施儲備研究”單列成條。最終方案第27條:針對目前試行中小客車總量調控的情況,結合我市交通實際,組織開展研究制定重點擁堵路段或區(qū)域交通擁堵收費、自備車位購車等交通需求管理措施,做好有關技術和政策儲備。
這是否意味著廣州將像上海一樣收取交通擁堵費?廣州市交委副主任頡亞林既沒有肯定也沒有否認,而是說,交通擁堵費和自備車位購車都是政策儲備而予以研究,“下一步真要實施也還有很多程序要走,但這期間一定會廣泛聽取群眾意見”。有業(yè)內人士稱,既然被寫進文件中,收取交通擁堵費應該是大方向。
現場提問
近期將組織限外聽證會
記者:最終方案里明確提到要“做好外地車限行工作”,限外政策何時出臺?
市交委副主任頡亞林:我們現在已經制定了限行措施初步方案,并征求了省直有關部門及周邊20個地市的意見。根據省政府的批示,我們還需要對方案做修改,同時還需要召開聽證會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并組織法制審查等有關程序,再正式發(fā)布并組織實施。具體出臺時間還沒法說,但聽證會將在近期召開。
需要說明的是,廣州限外并不是“一刀切”,而是在指定時段在指定區(qū)域、路段限行;“限外”的同時,還將出臺包括交通指引、停車換乘、公交接駁、宣傳引導等一系列配套措施,以妥善解決周邊地市來穗出行問題。
研究可變車道應對出行“潮汐現象”
記者:目前廣州以中山大道為典型,存在較為明顯的早晚“潮汐現象”,對此有何措施?
市交委相關負責人:方案里提到將選擇條件較為完善的路段開展可變車道試點。可變車道技術是一種動態(tài)管理,實際上我們現在已經悄悄在做了。比如,在中山大道BRT早晚高峰時,雙方向共4車道,我們就把交通量大的方向調整為3條車道,另一個方向調成1條車道;另外,在廣州大道,我們也在利用信號燈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