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書 事情經(jīng)過: 我于2011年5月23日在北京東風本田典盛店,購買了一輛思威(CR-V 2.0)牌DHW6450B汽車。車牌號碼:京EN1888,VIN:LVHRE285XB5009341 買車時銷售人員告訴我,廠家會打電話回訪,你回答完畢會送你一次免費的車輛保養(yǎng)。過了幾天我接到了(東本北京典盛店)的電話回訪,因為車輛本身沒有問題,服務也非常周到,我就全給打了10分。此后如期接到了東風廠家的回訪(女士),我回答完了10個問題,也都給打了10分,當時電話回訪的女士也說會送我一次免費的車輛保養(yǎng)。當我接到東風本田典盛店的手機短信:【感謝您來本店維修保養(yǎng),近期如接到400開頭的電話回訪(東風廠家回訪)且均打10分,我店將贈送600元保養(yǎng)套餐一次。謝謝,(東本北京典盛店)】。我當即回復:【我明白,購車的回訪我也都打10分了】。過了一會,我再次接到東風本田典盛店的手機短信:【感謝您接受我店的回訪,我們會繼續(xù)努力為您提供10分滿意服務,如果有問題隨時聯(lián)系我們,客服熱線:84115314典盛】。以上短信均存在我的手機里,可以隨時轉(zhuǎn)發(fā)給你們。 當我2012年2月26日去(東本北京典盛店)做車輛保養(yǎng)時,提出免費保養(yǎng)的事情,請接待人員查一下給予辦理。經(jīng)查詢和請示領導后最后回答我:我們的電腦中沒有你的記錄,廠家回訪也沒有告訴我們,所以不能送你免費保養(yǎng)一次。因為我當時有急事要走,就明確表示,這次你先收費,我沒有時間在這兒等,我先向(東本北京典盛店)和(東風廠家)的接待部門投訴,等有了結(jié)果后下次我來保養(yǎng)時再免費也行。 訴求: 按照事先約定送我一次600元的免費車輛保養(yǎng)。(東本北京典盛店)和(東風廠家)在信息統(tǒng)計或傳遞過程中出了什么問題,不應該由買車者負責,除非當初就根本沒有免費送一次保養(yǎng)的意思,否則不能無緣無故的把我涮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