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我購買了一輛1.4T昊銳DSG車型,生產(chǎn)日期是2011年11月份,根據(jù)大眾公司召回聲明,“(三)上海大眾汽車有限公司2009年10月23日至2012年5月23日及2012年12月10日至2013年3月2日生產(chǎn)的途安5座1.4T、途安7座1.4T、明銳1.8T、明銳1.4T、朗逸1.4T、昊銳1.4T、新帕薩特1.4T、新帕薩特1.8T,共計131043輛!蔽业能噷儆谟匈|(zhì)量問題的召回批次,而我為了能夠在第一時間解決汽車的隱患,于2013年3月25日到大眾公司客服,確認召回的具體細節(jié),當工作人員叫我提供車輛識別代碼后,被告知我的車不在召回范圍,大眾公司不是欺騙消費者嗎?明明是有問題的生產(chǎn)批次,而且使用中也是經(jīng)常出現(xiàn)2檔換3檔動力中斷的問題,本以為這次大眾公司畢竟是大公司,這次能幫我們解決安全隱患,結(jié)果讓我傻眼了,難道要等我撞車了你們才召回嗎?國人的命就那么不值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