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2年7月12號在上海德寶4S店購買了一輛寶馬X1 18i型SUV,車輛在行駛了1600公里時于上海外灘四川路和漢口路處發(fā)生無故熄火,不能立刻再次啟動,上海德寶只是敷衍的刷了下電腦程序,出于對寶馬公司的信任,本人繼續(xù)使用車輛,哪知在2013年2月12日,在車輛行駛至8500公里時,再次發(fā)生熄火,并且發(fā)生在高速行駛過程中,嚴重危害本人的生命安全,與上海德寶交涉并與寶馬中國溝通,車輛在4s店接受了全面檢查,歷時50天,依然未能找出任何問題,寶馬中國居然讓上海德寶再給我刷下電腦,讓我直接開回去。對于寶馬公司這種不顧顧客身命安全的行為表示強烈憤慨。我要求退車,賠償我的損失。不負責任的寶馬令人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