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在北京買的進口法國標致308SW,配的是德國馬牌輪胎,整車質(zhì)保三年10萬公里,F(xiàn)在才跑了一萬三千公里,兩前輪出現(xiàn)鼓包。其中左前輪鼓包有雞蛋大小,在行駛中破口,造成輪胎報廢。右前輪鼓包有核桃大小,不敢開了。 由于在外地買的車,只好向標致總部投訴。標致總部答復,讓我向馬牌輪胎公司投拆。我向馬牌公司總司電話投拆后,馬牌答復說:由于我購買的整車,輪胎是原配的。所以讓我找整車銷售商,由銷售商再找馬牌公司。再找標致公司時,他們在沒有證據(jù)的情況下,認定輪胎鼓包是由我不當使用造成的。便不再受理我的投拆。 我想問問,標致和馬牌公司,難到你們的輪胎是玻璃做的嗎?我是一個有十幾年駕齡的老司機,開車較仔細,我原來的車開了八年輪胎都沒有出問題,F(xiàn)在這車從沒有過嚴重的外力破壞。出現(xiàn)鼓包難道不是質(zhì)量缺陷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