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我在沈陽龐大一眾購買2013款新邁騰1.8T轎車。2014年1月24日17點多,車輛在飯店門口停車位發(fā)生自燃(期間我和朋友在飯店用餐約1小時20分,車輛熄火且鎖門,空車無人,無外部人為破壞,當時外部溫度約零下20℃),自燃造成駕駛員座位、方向盤及前儀表盤完全焚毀,車輛外部無損。飯后開車門時發(fā)現(xiàn)自燃事故,當時已無明火,但焦味較濃。事發(fā)后,聯(lián)系了車輛經(jīng)銷商,要求經(jīng)銷商給予妥善解決(由于是新車,車輛燒損嚴重,修理無法較好解決問題,要求給予更換新車)。3天后,經(jīng)銷商將受損車輛拖回沈陽公司內, 1個月后的 2014年2月27日一汽大眾廠家出具鑒定報告,鑒定結論認為車輛自燃原因為車內座墊(車主自購)綁帶壓住座位調角開關,造成電機堵轉過載進而引起起火自燃,經(jīng)銷商告知自燃事故廠商無責,不承擔自燃損失。 廠商鑒定報告完全缺乏事實依據(jù)。我在下車前并無調整座椅角度,根本不存在鑒定結論所說的自燃原因。而4S店相關人員卻表示,鑒定人員是推測我下車時不小心觸碰到了位于座位左側的調角開關,觸碰后坐墊綁帶又阻止了開關復位,致使調角電機始終處于開啟狀態(tài)。常識可知,正常下車姿勢根本無法觸碰并開啟調角開關,上述推測毫無道理和事實依據(jù),完全是鑒定人員主觀臆斷,根本不具有任何說服力。 此外,鑒定報告上指出,調角電機發(fā)生堵轉后造成熱敏電阻頻繁啟動進而失效,最終,沒了正常熱敏電阻的保護使電機連續(xù)通電發(fā)熱進而起火。顯然,汽車廠家鑒定人員自己承認了熱敏電阻的失效。試問,如此不經(jīng)一試的熱敏電阻如何保護車輛的安全??我的車輛停放在中國東北零下20℃的氣溫環(huán)境里,自燃發(fā)生時車輛取出鑰匙正常熄火,車內無人,車門正常鎖閉,外部也無人為破壞,用餐時間也才短短的一個小時,試問,如果不是車輛質量問題,還有什么能更好的解釋車輛自燃事故的發(fā)生?? 希望質量萬里行能夠核實實際情況,客觀公正的鑒定車輛起火自燃原因,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更多資料發(fā)送至投訴郵箱tousu@315onlin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