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主題:夏普液晶彩電廣告虛假 | |
投訴目標:夏普 | 投 訴 人:余先生 |
投訴時間:2013-07-23 | 投訴地區(qū):未知 |
處理結(jié)果:http://cshtsb.com/plus/ts_view.php?aid=88818 |
本人2009.11購買了一臺LCD-40E66A夏普液晶彩電,這臺彩電廣告上說,液晶面板是日本原裝進口,其背光燈使用壽命為60000小時.可今年6月初,突然背光燈燒了(夏普特約維修點師傅說的).一家人上班,早出晚歸又早睡(一般晚上10:30就睡),就算一天看5小時,三年半的時間使用約6000小時,也就是其廣告時間的1/10.就這,與夏普公司(上海與廈門辦事處)均聯(lián)系說明了情況,折騰近個月,最后夏普以60000小時只是他們設計的時間為由和我運氣不好買到這臺為由.要我自己承擔維修費用.如今看來,當時我們買就是受其長壽命的背光燈誘導,而事實它的廣告就是虛假的,誤導了消費者.今借此平臺,強烈要求夏普給消費者一個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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