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單號:201401171429373 本人2014年1月17號在中關村商城,易購手機商城看中一款手機(LG F220)1425元,20元運費,通過交談,當日付定金400元后,第二天發(fā)貨。第二天發(fā)貨時,店家發(fā)貨部門打來電話,說我選的手機是韓版,在國內網絡不支持,用不了,建議換貨,換三星i9300,2500元說給我內部價格2300元,我不愿意換手機,仍堅持原來的那款LG手機,不能用我自己刷機,但商家要我再加1000元,說是合約機,要交1000話費,每月返還,然后每月最低消費100元,合約期2年,本人不愿意,況且沒付定金時更本沒說起是合約機,然后回去找當日qq聊天的那個賣家,他卻說他自己是下單的,不知道是不是合約機,叫我和發(fā)貨部門聯(lián)系,可以換機,不關他的事,他只負責下單,而且單以已經下了,不能退。和發(fā)貨部談了哈,要么加1000話費,再每月最低消費100;要么換2300元的三星i9300。我要求退還定金,賣家說我毀約,定金算違約金,交易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