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主題:魅族手機在維修期內不予維修處理 | |
投訴目標:魅族科技 | 投 訴 人:曹女士 |
投訴時間:2015-10-05 | 投訴地區(qū):貴州省 |
2014年11月8日買的魅族手機MX3,當時價格是1499元。就在2015年9月19日手機突然開不了機,9月20日拿到售后去維修,售后說“這個手機我們維修不了,需要返廠維修,大概需要15天”。今天國慶第五天。廠家上班,打電話給售后說“手機面板和主板人為嚴重版型的,維修費用要1190元”需注意的是人為哦。人為,人為,人為。重要的事情說三遍,因為手機在維修期內,就應該是廠家給予維修,不能說變形就是人為,說是放在荷包里面可能對手機也會產生變形,難道手機不放包包里面,難道要一直拿到手上?還有一個就是手機摔倒了,我想說,偶爾手機充課桌那么高的地方摔下來,就兩次,難道這些加起來,就可以使手機的主板的面板壞掉,難道他的責任就一點都沒有了嗎?我作為消費者我希望得到一個合理的解釋,讓人信服的解釋,而不是一句簡單的話語。通過和他們的客服交流,他們的售后服務真的很差,沒有辦法給說一個合理的解釋,就是不斷的強調,這是你人為的因素,你是要維修還不維修。真的沒有辦法,打官方的售后,同樣如此。我覺得他們的三包服務,如同虛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