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8年7月13日在淘寶旺旺平臺發(fā)紅包給賣家100元定金,購買一臺iPhoneX256G銀色手機,總價格6300遠貨到付款,2018年7月24日在安順市圓通快遞公司繳納費用4000元,沒有開發(fā)票,是通過支付寶掃碼付款,有單號:2018072421001004540531739208。
2:2018年7月24號當天,在我付款給圓通公司以后,一驗貨就是假貨,九機店驗證是高仿iPhoneX。3:2018年7月24號驗完機馬上聯系賣家,賣家各種自動回復72小時核實,就是沒有真人和我溝通。。
4:原因如下:賣家這種行為已經構成詐騙,店里有個是被騙的人發(fā)出來溝通的,里面就這2天被騙的人數超過10人以上,付款以后賣家的態(tài)度是打電話不接,發(fā)信息直接不回,店鋪名字也從龍順數碼改名為盛興數碼城,舉報投訴無數次,依然沒人處理,現實已經報警、賣家發(fā)貨的深圳福田區(qū)圓通公司也暫時扣下我的4000元,現在要怎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