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4年2月11日在1號店領取到其所發(fā)優(yōu)惠券,用于購買日常用品�?偣蚕铝耸畮讍危蟊黄渖米詥畏矫嫒∠唵�,退回優(yōu)惠券。霸王條款,可見一斑。后收到其客服電話,賠償50元,本人拒絕,因此予以投訴曝光。一號店商家此行為嚴重侵害消費者權益,希望相關部門嚴肅處理!
http://cshtsb.com/tousu/shopping/306420.html
這是本人于2月12日投訴的內容。對方根本只是一味逃避責任,規(guī)避賠償。
以下是1號店取消訂單的理由:
尊敬的1號店顧客:您好,由于1號店防批發(fā)系統(tǒng)在自動監(jiān)測取消批發(fā)訂單時將您2月11日的訂單誤取消,因多次與您聯(lián)系無人接聽,如有疑問請您聯(lián)系客服熱線,給您帶來不便敬請諒解�!�1號店】
就本人所知,1號店的賠償標準各有不同,10單以下就不算批發(fā),每單賠償100元。10單以上就是他們自己所認為的批發(fā),所有訂單賠償50元。因此一號店一直以批發(fā)為由來逃避責任。
2月11日下午本人就接到過1號店站點工作人員的電話,當時說好了是馬上就配送,等待消息。所以根本不存在系統(tǒng)自動取消訂單,都是人工取消訂單。再者,本人只是代親戚朋友收貨,所有地址寫了自己的,根本不是批發(fā)。再說了,買多少算批發(fā),本人買的東西都不一樣,何來批發(fā)之說?煩請一號店不要再用50元來侮辱人!本人會繼續(xù)向315投訴討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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