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9日 在營口長虹玻璃精品推拉門店訂購了一塊茶鏡玻璃,訂貨合同上寫明280元/平,切邊,加收20%安裝費,并交了100元定金,2013年貨到,并安裝,結賬時收取我一共980元(包括當時收的100元定金),我付完款回家實地測量玻璃的面積,發(fā)現(xiàn)只有1.8平,這樣算下來是504元,加上安裝費20%100元,一共應該收取我604元,而實際收取我980元,于是我去商店討說法,他指出玻璃是要安毛玻璃來計算的,就是說其他的損耗我都應該付款,經過他的計算,我一共有2.7平的玻璃需要花錢購買,跟實際成品玻璃相差0.9平。首先,在購買玻璃時他沒有事先告知我玻璃需要安裝毛邊來計算價格,損害我的消費者知情權,其實,我買的是成品定做的玻璃,多少尺寸付多少錢,為什么多余的要我付錢,那如果他家玻璃都是10米長的,難道剩下的料都算我的不成,最后,如果安裝實際我家購買的玻璃面積來算,980元去掉130元安裝費,剩下850元除以1.8平,那么玻璃的實際價格是472.2每平,比他合同上的280元要高192元,存在價格欺詐,F(xiàn)在與商家協(xié)商退款,未果,商家聲稱,玻璃行業(yè)都是安裝毛尺寸來付款的,說我之前沒買過玻璃,不懂,我說我不懂,你可以在我購買之前告訴我,但是他并沒有告訴我,然后就沒人處理這事,讓我去問別人家是怎么收款的,我為什么要問別人家,我在這買的,購買之前沒有盡到對我告知的義務,直接就讓我承擔這些費用, 我非常不理解。希望能夠幫我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