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主題:華為技術有限公司夸大宣傳榮耀7nfc,欺詐消費者 | |
投訴目標:華為技術有限公司 | 投 訴 人:龍先生 |
投訴時間:2016-03-14 | 投訴地區(qū):廣東省 |
舉報人就是要用支持NFC功能的手機,在被舉報人處看到華為榮耀7全網通手機型號PLK-AL10宣稱支持NFC功能所誘惑,所以就購買了,購買后打開包裝看到說明書榮耀7快速指南和手機屏幕上的原廠貼膜上都寫了“支持nfc功能”,后來要使用這nfc功能,手機沒有反應,再后來才知道,實際只是支持NFC 3種功能其中的一種,卡模擬功能。 被舉報人利用一下虛假夸大的商品說明宣傳欺詐誤導消費者: 1、電商官網和華為榮耀7全網通版手機附帶的商品說明——紙質的“華為榮耀7使用指南”中都宣傳支持NFC,實際卻只支持NFC眾多功能中的一個功能卡模擬,這明顯就是在虛假、夸大宣傳,欺詐誤導了原告購買涉案商品; 2、即使在華為商城官網上以及華為客服更改后所宣稱的“卡模擬”功能,實際卻是需要另行獲取NFC-Sim手機卡才能實現(xiàn),卻沒有進行必要的說明告知消費者,被告沒有盡到告知的責任義務,就是在欺詐誤導消費者購買; 3、舉報人所在地的手機運營商根本就沒有NFC-SIM手機卡這個業(yè)務,導致實際上就是無法使用NFC的所有功能,包括更改后宣稱的需要nfc-sim手機卡支持的卡模擬功能,華為沒有盡到告知的責任義務,導致原告購買了實際無法實現(xiàn)NFC功能的涉案商品,被告就是在欺詐誤導消費者購買。 眾所周知根據NFC國際標準和定義以及應用范圍nfc是近場通訊,它包括卡模擬、讀卡器、點對點傳輸【也叫P2P】,3個主要的功能 不是保護傘的都應該承認,并清清楚楚,具有nfc三分之一功能的華為榮耀7卡模擬功能的手機,只能叫具有部分nfc功能的手機或者設備,絕不能稱為支持NFC 功能 的設備或者手機。 被舉報人違反《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 被舉報人更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四條規(guī)定:經營者利用廣告或者其他方法,對商品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的,監(jiān)督檢查部門應當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消除影響,可以根據情節(jié)處以一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