韻達快遞單號:1900617150823
由汕頭市潮陽區(qū)公司2014年1月6日發(fā)出,由于貨物要重要性,物流信息顯示:
2014-01-09 11:47:34在浙江蕭山區(qū)浦陽公司進化分部進行簽收掃描,快件已被簽收
,但是客戶遲遲未收到貨,12號開始多次向韻達公司4008216789咨詢,得到結果一直是耐心等候,多次投訴,直到16號才給答復,快件以丟失件處理。 1月22號韻達400來電說丟失件處理是能按5倍運費賠償,請問韻達公司理由何在?我不向上級部門投拆,你們就一直忽悠?
試問如果有更值錢的東西,快遞公司完全占為己有,然后根據(jù)郵政法的規(guī)定,也可以由此理由賠償5倍運費?能接受嗎? 韻達這是企圖侵吞我們的合法財產么?
本人現(xiàn)在要求:
一,按原價賠償。
二,找回原貨物并用原單號返回寄方所在地,并賠償間接結濟損失和寄方付出的快遞費13元。
在此,請相關工作人員幫助我們處理好這次事件,也希望以后不要在發(fā)生此類事件。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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