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23日,上海消費者朱女士通過攜程購買上!咝12月12日,高雄~上海12月16日的往返機票。12月12日,由于自身原因沒趕上飛機,后收到航空公司的告知短信,若去程沒使用,回程也不能使用。朱女士表示:不知道這個是什么隱藏的霸王條款,機票正常,也沒有退票,為何不能正常乘坐返程機票?訴求:賠償12月16日返程機票的費用,共950元。
2019年11月23日,上海消費者朱女士通過攜程購買上!咝12月12日,高雄~上海12月16日的往返機票。12月12日,由于自身原因沒趕上飛機,后收到航空公司的告知短信,若去程沒使用,回程也不能使用。朱女士表示:不知道這個是什么隱藏的霸王條款,機票正常,也沒有退票,為何不能正常乘坐返程機票?訴求:賠償12月16日返程機票的費用,共9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