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3年5月購買海信42寸液晶電視一臺。于2013年12月開始使用,2014年4月5日在使用過程中發(fā)現(xiàn)電視屏幕出現(xiàn)均勻橫紋,使用未滿一年,保修期內,于是打客服電話咨詢及保修,第二天本地海信售后人員上門服務,簡單看后確認橫紋并帶走電視去售后維修點檢測,7號告訴我屏幕損壞(說屏幕進水,并發(fā)彩信),人為原因不在保修范圍,由于沒有違規(guī)使用過電視機我對認定結果不滿,溝通無效后我要求送還電視機,8號中午售后人員送還電視機,開機后發(fā)現(xiàn)原來存在的橫紋問題沒有了,但電視機下方內并存在明顯水。米邥r候不存在這一現(xiàn)象,售后人員確認并無法解釋),并且整個屏幕顯示不均勻,本人家庭在使用過程中從沒有使明水接觸過電視本身,若存在屏幕進水也是電視裝配不合格密封性不嚴導致電視屏幕受潮或者是在維修及運輸過程中因為沒有任何保護措施造成電視機進水,屬于海信電視及其售后方責任,尤其帶走前及送來后展現(xiàn)問題不一致,海信方拒絕維修及其他服務,一口認定使用不當,為此提出投訴,要求海信方正視問題,注意公司形象及產品質量,盡快給與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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