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20號,我爸在郵政儲蓄存錢時,本來打算存定期存款存20000元,當時5年年息是3.6的時候,我爸去窗口辦理業(yè)務(wù)時,郵政員工勸我爸辦理與他們合作的泰康人壽,存5年能得到3.6年息還能得到泰康人壽的分紅,具體詳情可以見附件(附本),而在5年后的今天,我去取錢時,郵政員工說只有23000多元,而我問他為什么只有這么多,怎么算的。他說“不知道,具體詳情請我致電泰康人壽服務(wù)熱線”。而我去問泰康人壽時,卻告知他們不知情。令我無語以對。因為按當時存錢的年息存5年也能獲得4000-6000元這個樣子,況且還有分紅一定不至于23000元,看樣子連銀行都是這樣貪污,這個社會真的黑白不分。我相信315平臺和中國銀監(jiān)會一定能幫我查清這個問題,賠償我應(yīng)得利息和分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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