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主題:東方航空公司延誤班機·安檢不嚴
投訴日期:2012-07-16 投訴地區(qū):湖南省 投訴人:徐女士
我們定了東方航空的MU5755航班,擬于19:20起飛,我們一行74人于16:20左右過安檢,一直在機場候機,19時左右,登機標示飛機延誤約20:20登機,詢問工作人員,說不清楚,無法聯(lián)系該機,多次詢問后訴飛機故障,已排除大約兩小時后抵達,因為我們衣物大多已托運,大家感覺饑寒交迫,機場表示準備了誤航盒飯,但未廣播通知(其他航班都通知了,唯獨這個航班未通知,后來是乘客討過來的),但無御寒物品。因大部分來自湖南,湖南氣溫較高,大部分乘客都著裝短衣短褲,特別是諸多兒童又困又冷。大家強烈要求改為第二天航班,機場示無法解決;乘客要求解決住宿問題,機場表示無能為力;乘客就保險問題咨詢,機場不肯與保險公司聯(lián)系,聲稱機場與保險無關(guān),讓乘客自己拔打95530,但無人接聽;昆明航空公司投訴電話為空號;大家強烈要求按相關(guān)文件賠償,機場稱云南東方航空與中國東方航空無關(guān),他們有自己的相關(guān)文件和政策,乘客要求出示相關(guān)文件時,說云南東方航空的相關(guān)文件為保密文件,無法出示。在大家非常憤怒之時,自稱為本次航班負責人離開現(xiàn)場,并叫來兩警察威脅大家。后在大家強烈要求下,工作人員表示可安排乘客在長沙住宿,孩子可坐頭等艙,但飛機根本沒有頭等艙,長沙住宿之事更是無音訊。我們返程目的地隔長沙有將近五個小時的行程(還必須全程高速),在候機期期間諸多乘客因饑餓胃痛,小孩子感冒,吵鬧,萬幸的是我們乘坐夜間大巴安全抵達,但這給我們造成的精神損失無法估量,給祖國花朵造成的心理陰影更無法預測,更何況19:20與0:20航班票價均有差異,航空公司僅賠償300元是遠遠不夠的。航空公司無上級領(lǐng)導解釋此事,并威脅乘客,欺騙乘客,手段之惡劣令人發(fā)指。我們要求東方航空公司給一個明確的說法并妥善處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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