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13年9月份在國美電器購買夏普彩電LCD-52LX,2014年2月28日突然出現(xiàn)屏幕黑屏,伴音正常,撥打4008981818保修,檢測人員上門檢測說是屏幕損壞,需要更換屏幕,經多次撥打4008981818追蹤換屏,終于在2014年3月18日維修人員上門更換整個屏幕。換屏后3天就發(fā)現(xiàn)新更換的屏幕下方有2塊漏光位置,長約15~20cm。于是再次撥打4008981818電話報修, 等待維修的那幾天發(fā)現(xiàn)屏幕的光斑逐漸加長而且亮度增大。于是多次追蹤廠家進行維修。于是廠家派人于2014年4月7日上門將電視拉走檢測。至今多次詢問維修情況,總是用正在檢測為由答復。夏普的電視的質量太差了,更換的屏幕只是用了幾天就出現(xiàn)問題,有理由懷疑廠家本次使用的是有瑕疵的液晶屏作為維修配件。)
本人在2014年4月12日投訴后(投訴編號136790),電視2014年4月14日送回,投訴反饋已解決。實際上該漏光問題依然沒有解決。于是再次撥打4008981818要求解決該問題,2014年4月20日派維修人員上門,說是電視不能掛在墻上,要放在桌面上使用才不漏光(第一次聽說電視不能掛墻的),于是維修人員將電視機從墻上放下裝上底座,放在電視柜上使用,但是問題依然存在。于是該維修人員用手機拍照說是要將照片發(fā)回廠里處理。現(xiàn)在感覺該廠商就是在拖延時間,完全沒有誠意解決問題,幾次都沒有解決該漏光問題,F(xiàn)在要求夏普公司更換相同型號全新電視!否則投訴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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