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對象:攜程
事情經(jīng)過: 2014年1月9日,我在攜程旅行網(wǎng)購買了3張(共花費6000多元)2月9日從三亞飛北京的機票(南方航空,航班號cz6717,18:25分起飛),攜程訂單狀態(tài)顯示:已扣款,已出票。我還于登機前十幾天在攜程選好了該航班的座位號:48a、48b、48c。票號為685408269(李**)和685408266(陳**李*)
乘機人信息:陳** 3504021976112**** 李** 1426011975060**** 李**1101012007060****
電子客票號信息:陳**784-2115424893 李**784-21154**** 李** 784-48547****
2月9日當天下午4點多,我們兩個大人帶一個6歲小孩到達機場南航柜臺辦理,被告知,只有小孩的信息,沒有兩個大人,導致我們買了票卻沒有坐上飛機,在三亞滯留,這幾天是三亞出島高峰,未來2、3天都沒有航班。我們帶著孩子饑腸轆轆在困機場困了4個多小時,一直到了晚上8點攜程才給我們安排了住宿,而且食宿費用還是我們自己墊付的。
期間,我們不斷和攜程聯(lián)系,但是攜程始終說沒有票,我們自己上網(wǎng)查發(fā)現(xiàn)要等13、14日才有票。我們工作非常繁忙,必須盡快趕回北京,第二天一早,我們?nèi)C場買了高價回京機票,3個人還是分開2個航班走的,一共花費1萬三(有書面證明),期間攜程一直未聯(lián)系我們。
我們現(xiàn)在要求如下:1、攜程應向我們做出合理的解釋并道歉,為何我們一個月前就訂好的機票,去了柜臺說沒有票??(直到今日仍未給我們解釋原因)
2、攜程除了支付我們滯留三亞的食宿費用、高價購買機票,以及由此額外發(fā)生的費用(酒店到機場的往返費用,私家車停放機場延遲費用),還應賠償我們誤工費、精神損失費,合計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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