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廣東韶關(guān)人,4月20號我在廣州天河城國美店買了一臺海信彩電,型號為LED50K680X3DU,金額為5500元,4月22號中午送貨到家。送貨師傅要求開箱驗證屏幕是否有裂痕,我檢查了確實沒有,送貨師傅就把電視靠在沙發(fā)上而沒裝進紙箱,我也沒在意,我想家里沒人放沙發(fā)也沒關(guān)系(因為我和老公都在韶鋼上班,平時不回去,周末才回,小孩在外地讀書),可是當我26號(星期六)裝完機通上電后發(fā)現(xiàn)電視有問題,我把相片發(fā)給海信公司要求換機,海信公司鑒定不是質(zhì)量問題,而是人為造成的屏裂,不符合換機條件,其理由是:
1、用戶已簽收,在家放了4天,屬保管不當造成。可電視在不通電情況下完全看不出有屏裂現(xiàn)象,外表完好無損,現(xiàn)在外表也是完好的,難道我不該簽收嗎? 我家里平時又沒人也沒動物,況且這是送貨師傅自已要求開箱的,難道是我保管不當嗎?
2、用戶動過電視,安裝師傅上門安裝時,用戶已在自行安裝中。我26號上午9點左右打電話預(yù)約師傅安裝,師傅約定27號安裝。于是我去電視臺交電視費,途中師傅又說上午來我家安裝,我要師傅10:30來家,我叫上我侄子一起去電視臺交完費回到家已 10:30,等了一會見師傅還沒到,我侄子就動手自已安裝,剛裝了一塊板,師傅就來了,師傅裝好通上電后發(fā)現(xiàn)電視有問題,后來才知是屏暴。電視又不是豆腐不能碰,我動了一下就是我的責任嗎?
海信現(xiàn)在要求我出2000元進行維修,我不同意,我要求第三方鑒定,但海信說如果鑒定不是質(zhì)量問題而是人為的,鑒定費由我出。我不明白,就算是人為的,也不一定是我啊。有可能是運輸途中,也有可能是裝紙盒時,還有可能是組裝機時,這些都有可能啊,為什么是我呢?我確實沒碰撞過。這場糾紛已持續(xù)了20多天未果,我沒辦法只好請消協(xié)幫幫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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